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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双赢,加快全市经济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市科技局经与市银监局共同研究,拟向全市征集有意申请贷款的科技型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科技型企业。
2、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技术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清晰,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因业务拓展而急需融资。
4、申请营运资金周转贷款(1年期以内),企业应提供购销合同或其他付费依据;申请固定资产建设资金贷款(3年期以内),企业应提供项目用地手续、环保评价、市级以上项目立项批文等。
5、借款企业必须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6、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各类创新平台的企业、各行业领域龙头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形式与要求
科技与金融结合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扩大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举措,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抉择。请各县区科技局、银监分局各监管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发动,充分挖掘有融资贷款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市里将把此项工作完成的如何作为衡量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重要标志之一,并将其与各类科技支持项目申报挂钩。
各县区要积极组织企业填写《科技型企业贷款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详细的企业简介。
三、货款优惠条件
本次科技型企业贷款是较同类型企业执行现行利率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四、报送方式
各企业将本单位的《科技型企业贷款申请表》(一式3份)连同《申请贷款企业汇总表》、企业简介(加盖公章)于6月28日前报县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县科技局高新科 林化庆 13793908780
2011年6月17日
附件: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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