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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研究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落实上级科技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申报、审批及业务指导工作;研究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申报、管理;研究提出加强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培育和管理技术市场的规定措施,指导科技咨询、技术价值评估、风险评价论证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组织实施科技调研等软科学方面的计划;负责归口管理的县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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