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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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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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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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县的决定》(苍发
[2006]25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的重大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新农村建设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我县是农业大县,依靠科技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由传统农业科技县向高技术农业强县转变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建设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实现新农村建设与科技紧密结合的有效方式,是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造福农民群众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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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得方针,按照“高新技术引领、常规技术升级、产业领域拓展、工农城乡互动”得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的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乡村社区化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园工程等六大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高技术农业。大力实施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创新产学研结合、农科教合作的机制。大力开展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生产能力、生活水平的轨道,实现由传统农业科技县向高新技术农业强县的战略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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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一是品牌带动原则。坚持突出发展品牌农业,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农产品品牌;坚持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壮大涉农工业,建设特色科技示范乡镇、村庄与特色科技产业;坚持突出发展高技术农业,利用高新技术和信息传播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
二是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培育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成区域性农产品集散地,培育大宗农产品勠工、销售的企业和大宗农产品的消费用户,拉动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坚持标准化带动,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三是注重人才和自主创新的原则。坚持培养高技术人才与培育新型农民并重,既要培育和引进能够领军的农业科技人才,打造科技创新团队,又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坚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并重,既要狠抓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又要狠抓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经济效益;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并 |